back to top
25.2 C
Taipei
星期二, 17 3 月, 2026
spot_img
spot_img
Home房地稅務房屋供營業用,但未辦營業登記,房屋稅如何課徵?

房屋供營業用,但未辦營業登記,房屋稅如何課徵?

【AN不動產新聞網/方暮晨/綜合報導】民眾詢問,房屋實際供營業使用,惟未辦營業登記,房屋稅如何課徵?

高雄市稅捐處說明,所謂營業,指營利事業交易處所、商品展示處所、營利事業內部工作用之辦公處所、會議室…等,均屬營業使用,房屋未供營業登記,但實際作為營業使用,仍應課徵營業用稅率;如房屋同時供住家及營業用,可向稅捐處申報依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營業用稅率核課,惟依房屋稅條例之規定,非住家用之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1/6。

稅捐處提醒,房屋如使用情形變更,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以前檢附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使用情形,以維護自身權益。

相關文章

今日天氣

Taipei
多云
25.2 ° C
25.6 °
23 °
39 %
4.1kmh
75 %
週二
25 °
週三
28 °
週四
20 °
週五
20 °
週六
20 °

熱門文章

繼承房產還是現金更節稅?信義代書:視土增稅判斷

繼承房產「這樣做」可以節...

【AN不動產新聞網/蕭又安/綜合報導】隨著人口老...
遠雄集團志工們前往雙溪區上林國小修繕(圖/遠雄文教公益基金會)

破樹屋閒置10年!遠雄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