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不動產新聞網/蕭又安/專題報導】台灣許多父母愛子心切,常提早為下一代進行資產配置,但若只顧著防國稅局,卻忘了防「枕邊人」,小心省了稅金卻賠了本金。近期南部就發生一起經典案例,一名父親為了避開贈與稅,提領現金替女兒繳納預售屋款項,不料事後驚覺,這波「神操作」竟可能在女兒未來若不幸離婚時,讓女婿合法分走一半的房屋價值。
這名父親在2020年以女兒的名義訂購了一間預售屋。為了製造「資金斷點」、規避國稅局的贈與稅查核,他煞費苦心,舉凡建商的工程款、2024年交屋後的銀行房貸,全數由他親自去銀行提領現金,再以現金存入女兒的帳戶,最後由女兒的帳戶匯出或扣款。原本以為天衣無縫的節稅計畫,卻在父親偶然得知《民法》「夫妻法定財產制」的規定後,嚇出一身冷汗。
資深地政士點出這名父親的「致命傷」:依照台灣法律,夫妻離婚時,婚後取得的財產扣除債務後,雙方有權平分剩餘價值,唯獨「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在此限。這名父親當初為了隱匿資金流向,刻意製造出「女兒用自己資金買房」的假象;這意味著在法律認定上,這棟房子屬於女兒在婚姻存續期間「有償取得」的婚後財產。一旦婚姻觸礁,女婿絕對有權利要求分配這間房屋扣除房貸後的剩餘價值。
「實務上,這種現金搬運的做法屢見不鮮,往往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地政士分析,若要亡羊補牢,最釜底抽薪的方式就是向國稅局「自首」,將過去提款與存款的時間、金額比對出來,加上女兒財力不足的證明,主動補申報贈與稅。只要取得免稅或繳清證明,這間房就能洗白成「無償取得」,阻絕女婿的分配權。另一種方式則是父女補簽借款契約與本票,創造女兒的婚後債務來抵銷房屋資產。
然而,在聽完地政士沙盤推演各種法庭攻防與稅務補救措施後,這名父親陷入了長考。最終,天下父母心戰勝了對資產流失的恐懼。「算了,不要折騰了。」這名父親決定放棄繁瑣的法律程序,轉念給予女兒的婚姻最深的祝福,期盼小倆口能百年好合。他將眼光放遠,決定將這間房子視為長期的資產配置,打算等女兒持有房屋滿6年、符合房地合一稅400萬免稅額與10%優惠稅率的條件後,再將房屋出售。屆時,他就能順理成章地拿回這筆現金,為自己規劃在65歲時安穩退休,享受頤養天年的生活。
不過,地政士提醒這位父親未來在必須留意的兩個實務細節,(1)房屋必須「辦竣戶籍登記並且自住滿6年」,確保符合「房地合一稅」的400萬免稅額與10%優惠稅率,(2)未來,售屋「資金回流」父親口袋的技術性問題也要規劃,可以用女兒每年贈與244萬元免稅額度,分年、分批慢慢轉回父親帳戶。
一場驚心動魄的家庭資產保衛戰,最終在父親的釋懷與長遠的財務規劃中,畫下溫馨的句點。專家也提醒,父母在為子女購置不動產時,務必將稅務與婚姻風險一併考量,並留下明確的資金匯款與借貸(或贈與)字據,才能真正達到傳承的美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