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不動產新聞網/方暮晨/綜合報導】台灣的地震活躍帶大致可分為西部、東部、及東北部三個地震帶,所以要蓋房子前,於申請建築執照時,應依建築技術規則構造編第43-1條第1項第7款規定所提,地震時會產生建築物之結構層間相對位移,為避免地震時引起的變形造成鄰棟建築物間之相互碰撞,建築物應留設適當間隔之「碰撞距離」,以確保安全。
當建築師規劃建築設計時,會評估該案建築規模大小,並經詳細計算出具結構計算書件,來規劃基地周邊應留設多少碰撞距離,避免因地震造成鄰房過近擺動碰撞而受損,並依建築師法第19條規定,建築師得簽證結構計算於一定規模以下非公眾之建築物,其他以外規模之建築物應由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負責辦理(如:結構技師),以符合建築規定且居住環境更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