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不動產新聞網/劉怡霖/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及工務局為減少民眾申辦陽台補登時於機關間往返奔波,提供簡政便民措施,民眾只要向工務局申請在使用執照竣工圖說加註陽台字樣,經核無誤後即可將陽台補登證明公文副本連同圖說寄至轄管地所續辦陽台補測繪登記作業。
淡水地政事務所主任廖俊隆表示,過去陽台補登時,申請人需先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申辦「陽台補登證明」,經該局審核後,寄發陽台補登證明公文及圖說予申請人,並會副知轄區內之地政事務所,當申請人收到寄發之陽台補登證明公文及圖說後,再攜相關資料至地政事務所辦理陽台補測繪登記,使民眾需往返奔波。
廖俊隆進一步表示,為節省民眾之時間,建物所有權人已向地政事務所申辦陽台補登記案件,但因使用執照竣工圖無陽台字樣,向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申請加註,可直接於申請表單選項勾選,後續該局於審核完竣後,即會將陽台補登證明公文副本連同圖說寄至地政事務所,續辦陽台補測繪登記作業,達簡政便民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