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不動產新聞網/方暮晨/綜合報導】配合政府綠能發電政策,愈來愈多民眾在住家屋頂或空地裝設太陽能板。苗栗縣稅務局表示,民眾關心的房屋稅問題有了明確答案:單純以支柱支撐、未設門窗牆壁的太陽能光電設施,不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
苗栗稅務局說明,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稅對象。一般屋頂搭建的建築物若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民眾須在完工30日內申報增建,稅務局會依建築面積、構造及高度評定現值併入主建物課稅。
但太陽能光電設備主要功能是接收太陽光熱轉換為電能,性質上僅屬機器設備,與一般棚架不同。無論安裝在屋頂或空地,對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相當有限。
稅務局強調,判斷是否課徵房屋稅的關鍵在於結構設計。若太陽能設施僅以支柱直接支撐光電板,上方或下方未以建材鋪設頂蓋,且未設置門窗、牆壁及其他裝備,就不會被認定為房屋而課稅。
這項政策明確化解了民眾對於安裝太陽能板可能增加稅負的疑慮,有助於推動綠能發電政策。民眾在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的同時,不必擔心因此增加房屋稅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