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不動產新聞網/方暮晨/綜合報導】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居住權益,苗栗縣稅務局表示,除了自益信託外,委託人將房地交付信託並以身心障礙配偶、子女或未成年子女為受益人的他益信託,符合條件者也可適用自住用稅率課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四項條件缺一不可
苗栗稅務局說明,他益信託房地要享有自住稅率優惠,必須同時符合四項條件:
一、受益人為委託人的身心障礙配偶或已成年子女,須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為精神衛生法規定的病人;或為委託人的未成年子女。
二、信託契約明定信託財產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不得處分、出售或移轉第三人。
三、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且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權利。
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完成戶籍登記。
面積戶數有限制
此外,信託房地不得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地價稅部分,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且受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稅率以1處為限。房屋稅則規定,受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供自住使用的房屋,全國合計不得超過3戶。
申請有時限須注意
稅務局特別提醒,符合條件的民眾應檢附信託契約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或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書等,在房屋稅及地價稅開徵前40日提出申請。具體期限為每年3月22日前申請房屋稅優惠、9月22日前申請地價稅優惠,如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逾期申請者須等到隔年才能適用優惠稅率。這項措施旨在透過信託機制保障身心障礙者及未成年子女的居住權益,減輕家庭稅負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