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不動產新聞網/蕭又安/綜合報導】丹娜絲颱風重創中南部,許多老房屋屋頂被掀翻,讓老人家苦不堪言。不過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家提醒,部分受損老宅若建築年代夠早,可能是讓農地「變身」建地的關鍵,建議地主別急著拆除,應把握機會申請更正編定。
時間點是關鍵 各縣市標準不同
地政專家指出,全國各縣市非都市土地編定公告時程不同,所謂「更正編定」是指更正編定管制實施前的既存狀態。以台南市為例,非都市編定於1976年6月1日公告實施,若某農地上在此時間點前就存在三合院或其他建物,即可主張更正編定,加計法定空地後更正為建地。另一判斷標準則是1973年12月24日內政部訂頒的「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管理辦法」。針對田地目且為1-8等則的農地,其舊有建物必須在1973年12月24日前就存在,才符合更正編定條件。
舉證文件不可少 用途限住宅使用
申請更正編定需要完整的舉證文件,包括航照圖、房屋稅籍證明、戶籍證明、用水用電證明等。專家強調,房屋用途必須為住宅使用,倉庫、豬舍、雞舍等非住宅用途都不會核准。更重要的是現場會勘實測認定,建物必須為舊有原貌,若已拆除改建就不符規定,無法申請更正編定。
價差驚人 建地農地差3-5倍
為何要爭取更正編定?關鍵在於價格差異。建地與農地價格落差極大,依不同區域可能有3到5倍價差,甚至更高,經濟效益相當可觀。以新北市一處個案為例,該老宅於1965年建築完成並設立戶籍,符合內政部相關函令規定。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為60%,若合法房屋面積60坪,更正編定後加計法定空地可達100坪。不過該案現場部分建築物作為雞舍、豬圈使用,因不符要件無法計入建蔽率。
國土計畫法延期 地主應把握時機
目前又有利多消息,國土計畫法因故延期實施,最晚到2031年4月30日才正式上路,為地主爭取更多時間。專家建議,這些多為「阿公級」、「阿祖級」的老宅年久失修,容易受颱風破壞。若農地上有類似老宅存在,應趁國土計畫法尚未實施前趕快辦理,避免下次颱風來襲吹垮屋頂,損害自身權益。地政業者提醒,颱風雖然帶來災害,但也提醒地主檢視自家老宅是否具備更正編定條件,把握最後時機爭取最大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