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不動產新聞網/方暮晨/綜合報導】5月份即將開徵房屋稅,稅務局提醒大家,若想節省荷包,留意房屋稅的兩大重要黃金時刻。即「2月末日」與「3月22日」,這兩日分別決定了「誰該繳稅」以及「繳多少稅」,與您的權益息息相關。
稅務局表示,新制房屋稅採「按年計徵」方式,以「2月末日」為房屋稅納稅基準日,因此,當日之房屋所有人即為當年度的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房屋在誰名下,誰就負責繳納全年房屋稅;例如,王先生在2月份出售房屋,房屋移轉登記日在2月末日後,王先生仍必須繳納全年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另一個關鍵日是每年3月22日(遇假日順延),如果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使應納房屋稅減少,屋主應在3月22日前向當地稅務局申報,才能於當年期適用較低稅率;如未於期限內申請,只能到下一年期才能適用;房屋使用情形經核定後如未變更,不必重複申報。
稅務局提醒屋主,一定要記牢這兩天!移轉房屋時請留意「2月末日」的登記狀態,確保房屋稅負擔劃分明確;同時,別忘了在「3月22日」前主動申請適用低的房屋稅率,一次申報、長期適用,稅務局與您一同精打細算,輕鬆省下房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