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top
27.9 C
Taipei
星期四, 1 10 月, 2026
spot_img
spot_img
Home市場快訊預售屋2026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合格+違規」查核公布

預售屋2026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合格+違規」查核公布

【AN不動產新聞網/方暮晨/綜合報導】為檢視建商對於「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遵循狀況,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於2026年3月至5月間辦理「2026年度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

本次查核,交互運用「銷售排行」及「地方擇選」之選案方式。除以2025年7月至12月之銷售戶數為基準,就「全國銷售排行前10名」之建案進行查核外;並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擇選轄區內之建案進行查核;另分析2020年至2025年行政院消保處與內政部地政司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合作辦理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資料,就「過去查核資料累計違規2次以上建商」及2025年度第2次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違規項次較多之建商」(違規項次4項以上),再次加強查核。

本次共計查核69建案,每個建案均查核「驗收」、「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及「通知交屋期限」等15項目,整體查核結果如下(詳附表1至附表3):

一、「全國銷售排行」(共10建案)

本次查核建案,契約內容均符合規定。

二、「地方選案」(共50建案)

(一)9建案契約內容部分不符合規定。

(二)計有13項次不符合規定,契約內容整體不合格率為1.7%(13/750)。

三、「過去查核資料累計違規2次以上建商及前次查核違規項次較多建商」(共9建案)

(一)2建案契約內容部分不符合規定。

(二)計有3項次不符合規定,契約內容整體不合格率為2.2%(3/135)。

對於契約內容不合規定之建商,行政院消保處已請內政部地政司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依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第5項規定裁處完竣在案,本次查核共計裁處罰鍰新台幣354萬元。

本次查核,主要違規樣態如下:

一、違反「驗收」規定(應記載事項第13點)–本次查核發現,部分建商於通知驗收前未接通自來水、電力;另有部分建商於契約內記載公共設施縱使「未完工」,賣方仍得通知買方驗收專有部分。

二、違反「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規定(應記載事項第3點)–本次查核發現,部分建商於契約中未記載停車位之「性質」、「高度」或「停車空間面積占共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消費資訊揭露不完整。

三、違反「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規定(應記載事項第12點)–本次查核發現,部分建商未將「取得使用執照」列為應依限完成之項目;另有部分建商以錯誤之計算基礎計算遲延利息(例如:以「已繳房屋價款」替換「已繳房地價款」,作為遲延利息計算基礎),侵害買方權益。

四、違反「通知交屋期限」規定(應記載事項第15點)–本次查核發現,部分建商於契約中要求買方提前於「通知交屋日起30日後」負擔本戶之水電費、瓦斯基本費,轉嫁付費之義務,增加買方負擔。

行政院消保處呼籲建商應依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擬定各項契約條款,切勿隱瞞重要消費資訊,影響消費者判斷;亦不得任意增列「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無且不利於消費者之契約條款。

相關文章

今日天氣

Taipei
晴
27.9 ° C
28.9 °
26.9 °
60 %
3.6kmh
7 %
週四
28 °
週五
29 °
週六
32 °
週日
31 °
週一
26 °

熱門文章

繼承房產還是現金更節稅?信義代書:視土增稅判斷

繼承房產「這樣做」可以節...

【AN不動產新聞網/蕭又安/綜合報導】隨著人口老...
遠雄集團志工們前往雙溪區上林國小修繕(圖/遠雄文教公益基金會)

破樹屋閒置10年!遠雄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