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不動產新聞網/蕭又安/專題報導】在正業地政士事務所的辦公室裡,林太太(化名)緊緊攥著牛皮紙袋,指尖因為過度用力而顯得蒼白。袋子裡,是先生奮鬥一生留下的不動產權狀。「醫生說……大約只剩半年。」林太太聲音顫抖。
最後的溫柔,財富傳承的「退步」藝術
先生罹患肺腺癌末期,發現時已是第四期,擴散的癌細胞奪走了標靶治療的機會。面對倒數計時的人生,先生唯一的牽掛不是自己,而是這間全家人賴以生存的起家厝。
這是一個複雜的重組家庭。先生與前妻育有三名子女,與林太太則未生育。先生擔心自己走後,這間太太正住著的房子,會因為繼承權的紛爭,讓她晚年無棲身之處。他急著想在生前把房子全數過戶給妻兒,這是他最後能給出的保障。
然而,稅務的法條冷酷如冰。如果這時貿然贈與,真的能如願嗎?
最痛的斷捨離,當遺產稅法撞上末期病房,代書為何建議「躺平」?
在財富傳承的戰場上,大多數人奉行「先下手為強」,認為生前過戶最保險。但對於那些生命已見終點的家庭來說,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提出的建議卻出人意料:「除了自住房,其他的請先『躺平』。」這並非消極,而是精準的稅務防禦。
關鍵點一:視為遺產的2年大限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在稅法眼中依然會被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這意味著,若先生現在急忙贈與子女,不僅無法避開遺產稅,還得先多繳一筆昂貴的「土地增值稅」與「契稅」。這種「白忙一場」的過戶,在商業決策上被視為高昂的無效成本。
關鍵點二:房地合一稅的「新舊制」地雷
更深層的陷阱隱藏在稅制轉型的鴻溝裡。先生名下的財產多為2016年以前取得的「舊制」資產。
☞若現在贈與子女:子女取得房產的成本將是極低的「公告現值」,未來出售時將被納入「房地合一稅2.0」新制,面臨高達15%至45%的重稅。
☞若選擇「繼承」:子女繼承後出售,仍可適用「舊制」(僅課徵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外的房屋部分),稅賦壓力瞬間消失。
人性與商道的平衡點
然而,法律外尚有人情。先生對二婚配偶的保護欲是真實的,這是一種心理上的「罣礙」。代書最終採取了「混合式策略」:
☞局部作戰:立即辦理自住房的「夫妻贈與」。雖然兩年內仍會併入遺產稅,但此舉解決了先生「怕太太沒地方住」的焦慮,確保產權先行移轉,避免日後繼承糾紛導致的搬遷危機。
☞全面戰略:說服先生其餘不動產採取「繼承」方式。這不僅省下現下的增值稅,更為子女鎖住了「舊制」的節稅優勢。
最好的財富顧問,處理的是資產;最頂尖的財富顧問,處理的是心境。這場佈局,正業地政士事務所不只完成了一次法律服務,更在數字與情感之間,為一個瀕臨破碎的家庭,找到了一場優雅的告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