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不動產新聞網/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都委會2025年4月15日第1076次會議審議「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嘉義市新都心地區)案」,本案橫跨嘉義縣、市,預定開發面積達200多公頃,考量計畫距離前次公開展覽已逾17年且內容大幅變更,經委員討論後,原則同意嘉義市政府之建議,繼續以個案變更方式辦理。會上重要決議包括:請嘉義市政府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重新公開展覽;積極整合縣市意見,依規提請嘉義縣、市聯合都委會審議通過,並依111年個案變更精進措施補充相關資料,再提報內政部都委會續審,以符合辦理程序。此外,涉及個案變更認定部分,亦請市府在計畫書內,敘明變更理由、具體事業及財務計畫、辦理時程與急迫性及無法納入該地區通盤檢討辦理等資料,以利後續審議。
17年來計畫多次修改,已經大幅偏離原有規劃內容,也未再公開展覽讓民眾瞭解討論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說明,本案自2008年4月間辦理公開展覽,經過6年多時間嘉義市政府才於2014年9月18日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期間召開都委會專案小組2次會議,經過內政部都委會2015年6月30日第854次會議討論決定,請嘉義市政府於2015年底以前確認,如經評估確認後仍有開發需求,應重新檢討修正相關計畫內容後再提請審議,否則維持原計畫。嘉義市政府卻遲至2017年12月間才提送相關資料,原專案小組繼續於2018年1月26日開會討論,嘉義市政府又拖延6年後,於2024年8月23日重新修正計畫書圖內容送內政部,專案小組於2024年10月14日召開第4次專案小組會議,經嘉義市政府2025年1月7日函送資料到部,提會討論。本次提會計畫內容與17年前原公開展覽變動甚劇,原先擬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轉變為以產業專用區55公頃為主,產業商務專用區19公頃、產業生活專用區39公頃為輔,內政部都委會決議,請市府應依法重新辦理公開展覽程序,讓民眾充分瞭解計畫內容及推動進度。
嘉義縣、市政府仍應透過聯席都委會審議 積極整合意見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指出,本計畫所在「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案」,依法為嘉義縣、市政府擬定聯合都市計畫,相關都市計畫檢討變更案件,必須先經過嘉義縣市都委會審議通過,以符合法定程序規定。國內其他聯合都市計畫,如曾文水庫特定區橫跨嘉義縣、台南市轄區,仁義潭風景特定區橫跨嘉義縣、嘉義市轄區,也都是依照上開法定程序辦理聯席審議。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請嘉義市政府就15日會議決議,儘速辦理公開展覽,公開向民眾說明計畫內容及辦理進度,再經由嘉義縣、市聯合都委會審議通過及完成資料補充後,再提報內政部都委會續審,以符合推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