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top
27.8 C
Taipei
星期三, 17 6 月, 2026
spot_img
spot_img
Home房地稅務免課遺贈稅之農地「列管期間出售」要補稅

免課遺贈稅之農地「列管期間出售」要補稅

【AN不動產新聞網/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及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經稽徵機關核准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的農業用地,如繼承人或受贈人(即承受人)於繼承日或受贈日起5年內將該農業用地出售,國稅局會函請其回復所有權登記並繼續作農業使用,承受人如未於期限內回復所有權登記並繼續作農業使用,就必須繳納原免課徵之遺產稅或贈與稅。

該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於2023年1月31日死亡,繼承人辦理遺產稅申報時主張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經核准免徵遺產稅,嗣經國稅局發現,繼承人於2026年5月將該農地出售,於是依法通知繼承人限期回復所有權登記,並恢復作農業使用,但繼承人逾期未依通知辦理。由於該繼承之農業用地未繼續作農業使用滿5年,符合應追繳遺產稅之規定,所以核定補徵原免徵之遺產稅。

該局提醒民眾,申請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之農業用地,除因承受人死亡、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之原因外,承受人於5年列管期間內將其移轉或未繼續作農業使用,應追繳應納稅款。

相關文章

今日天氣

Taipei
阴,多云
27.8 ° C
30.7 °
27.8 °
16 %
1.3kmh
100 %
週三
32 °
週四
34 °
週五
34 °
週六
35 °
週日
36 °

熱門文章

繼承房產還是現金更節稅?信義代書:視土增稅判斷

繼承房產「這樣做」可以節...

【AN不動產新聞網/蕭又安/綜合報導】隨著人口老...
遠雄集團志工們前往雙溪區上林國小修繕(圖/遠雄文教公益基金會)

破樹屋閒置10年!遠雄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