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不動產新聞網/蕭又安/綜合報導】針對近期傳出部分租賃業者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業務非法轉包一事,高雄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劉國基代表公會嚴正表態,強調公會將秉持「維護產業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守護優質業者」立場,全力配合主管機關查處違法情事,並呼籲全體業者回歸誠信經營。
劉國基指出,公會長期致力提升租賃服務產業的專業度與服務品質,但觀察到部分業者為搶奪案源,鋌而走險採取違法轉包手段,不僅衝擊政府採購制度的公平性,也波及那些投入大量人力、教育訓練與管理成本、堅持合法合規經營的業者。他強調,已查獲的違規案件中,不肖業者疑似「兩頭賺」,先向房東收取一個月代租媒合費,事後再將同一物件轉作社會住宅向政府請領補助費用,形同「租賃住宅被扒兩層皮」。
公會提三大聲明 強調零容忍違法轉包
針對此次事件,公會提出三項聲明。首先,對於主管機關依政府採購法查獲違規並裁處,公會表示全力支持,將持續配合維護市場秩序,絕不寬貸任何違法失職行為。其次,公會強調公共採購制度的核心精神在於公平、透明,任何破壞採購規範的行為,最終受害的仍是消費者權益。第三,公會呼籲同業回歸專業價值,並正式推動「誠信公約」,盼全體會員與產業夥伴恪守法規、拒絕轉包,以專業服務贏得客戶信任。
內政部規定明確 重複領費恐移送法辦
根據內政部現行規範,包租代管業者辦理社會住宅業務時,向政府領取之媒合仲介費及管理費已涵蓋所有服務報酬,不得再向房東或房客另行收取代租費、仲介費、媒合費或變相行政手續費。若業者被查獲「一案雙收」,將面臨追繳補助款並終止委託合約的處分;若涉及偽造文書或詐領公款,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刑事責任,主管機關並可依《消費者保護法》或《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裁罰。
公會籲房東三招辨識合法業者
為協助房東辨別合格業者,公會提醒有意將自宅委託代租代管的房東,可採取以下步驟確認對方資格:一、要求業務出示由國家住宅都市更新中心核發的「中央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5期計畫」委託服務證明文件;二、向業務索取名片,並致電國家住宅都市更新中心或戶籍地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查證身分;三、確認業務能清楚說明內政部推動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333政策」內容,即提供房東3稅減免、3費補助、3年服務,同時協助房客穩定租屋並申請租金補助。
劉國基表示,公會網站設有「理事長信箱」,若房東或房客在媒合過程中發現業者對相關規定一問三不知,或以各種理由拒絕出示內政部合格廠商證明文件,應立即停止委託,並可同步向公會提出申訴檢舉,公會將即刻了解處理。他強調,誠信經營是租賃服務業的立業根本,公會未來將持續扮演產業監督角色,致力打造公平、透明且具專業品質的產業環境。






